八、争战中得胜 本章目的在寻求如何胜过黑暗的权势、如何得权柄去胜过辖制人的邪灵。有些信徒已经明白了仇敌的诡计,以及解脱之道,如今他们最深切关心的是其他人也能得自由,胜过仇敌的权势。 信徒必须明白,神赐给他胜过恶者的权柄之程度,是根据他在个人的冲突中得胜之程度。他必须学会在日常生活每一方面得胜。因此他必须认识基督的名和其性情,以靠着他的能力与基督联合,同时辨认出仇敌一切假冒基督之名所作的工,一旦邪灵开始攻击他或别人,在这世上作工时,他就能立刻察觉到敌人的存在。 胜过试探者 信徒只能透过实际的经历去学习如何胜过直接或间接的试探。必须记住,并非每一个试探都能被认出来,它们并不一定是看得见的,有一半可能被隐藏起来。有一位信徒认为,试探临近时他会立刻察觉,正如一个人走进房间时他会感觉到,若是这样,神的儿女只是在与魔鬼一小部分的工作争战。 由于对魔鬼的性格和作工方法所知有限,许多神的儿女只认出那些看得见的试探,当魔鬼用看起来为合法、自然、善良的面具来掩饰某试探时,他们就认不出来了。 幽暗世界的王及其党羽有时会装成光明的天使。他们的「光明」其实是黑暗。信徒需要在看来是善的事情中认出邪灵的伪装。临到他们的亮光可能是黑暗。他们所倚附的「帮助」可能是一个陷阱。 古代的先知特别题醒百姓「知道圣俗的分别」,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结四十四23)。今日神的教会是否也能分别何者是善,何者是恶呢?由于神的百姓疏忽、无知,他们常常称神的善工是恶的,称恶魔的工是善的。他们尚未学会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也不能决定那些是从神来的,那些是从魔鬼来的,虽然他们在每一天的生活上随时要面对这样的选择。 试探的种类 有些试探是看不见的,有些是在不可见的范畴里。有肉体的试探,魂的试探,灵的试探,直接的和间接的试探;例如基督在旷野直接受到试探,他后来又面对从彼得来的间接试探。信徒不仅要敌挡魔鬼看得见的试探,并且要藉着祷告,将一切隐藏的试探暴露出来。因为魔鬼是一个「试探者」,总是在设法试探信徒。那些藉着祷告使一切隐藏试探现形的信徒,就扩展了他们对撒但工作的认识,更能与神的灵合作,帮助别人也脱离仇敌的权势。因为要胜过黑暗势力,必须先要能认出他们的工作。保罗有一次说到「撒但阻挡了我们」(帖前二18),而不是说「环境」阻挡了他,因为当他在生活或事奉上受拦阻时,他能认出阻挡他的是环境,或圣灵(徒十六6)或撒但。 试探的结果也有不同的程度。基督在旷野受的试探带来永恒、广大的影响,之后魔鬼就离开他了。但是在耶稣后来的生活和事奉中,它还是一再地用不同的方式,直接或间接的试探主。 「试探」与「攻击」的差别 从基督生平中我们发现,「试探」和「攻击」是不同的。「试探」是一项阴谋或诡计,用来导使别人有意或无意间去行恶事;但「攻击」是针对一个人的生活,性格或环境以打击,例如撒但耸动拿撒勒人想把耶稣推到山崖下(路四29);或透过耶稣的家人说他癫狂了(可三21);或诬告他靠鬼王赶鬼(约十20;太十二24)。 试探带来受苦,我们可以再一次从基督生平中得到印证,「他自己……被试探而受苦」(来18),信徒不要认为他们可以达到一个地步,不再感受到试探的痛苦,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只会徒然给仇敌攻击他们的机会。 用祷告使隐藏的试探显露出来 若要得胜,信徒必须时刻傲醒,防范仇敌,为显露隐藏的试探祷告。他得胜的经历越多,就越能认出撒但的试探。前几我们已题出信徒对撒但工作应有的认识,特别是撒但对未钉死的「旧人」之工作,透过世界的事带来之试探(约壹二15,16;五4,5),以及直接从邪灵来的试探。 在试探中,受试探之人最重要的是知道这试探是出于邪灵的工作,或从人堕落的本性而来。我们只能用罗马书第六来辨认。从堕落本性发出的试探必须根据一个基础来对付:「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六11)。顺服神的命令,「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在受试探时,信徒可以用罗马书第六作为他信心的立足点,宣告他对罪的态度,就是藉着与基督的死联合,而向罪看自己是死的。 胜过控告者 仇敌的控告和试探是不同的,后者在引诱人犯罪,前者则是控告人已犯了罪。试探是要引起人破坏律法,控告则是企图把信徒放在自责的地位,认为自己触犯了律法。邪灵喜欢人作错事,这样它就可以用这事来控告、惩罚信徒。「控告」可以假冒成「使人知罪」的圣灵。 当信徒被指控犯罪时,他必须清楚知道这指控是出于神,或是从魔鬼来的。 (l)魔鬼可能在人真正犯罪时控告他。 (2)也可能在他没有犯罪时控告他,使他以为自己犯了罪。 (3)魔鬼也可能使人以为这罪是从他的堕落本性来的,虽然他实际上并未犯任何罪。 邪灵会灌输一种罪咎感。罪本身是从人里面的罪性发出来的,它不可能从这人以外的部分强加给他。如果一个人与神有正确的关系,站在罗马书第六的基础上,不向已知的罪降服,那么任何又回来的罪之表现都不足予以注意,都可视其为从邪灵来的。 因此信徒不可接受任何以超自然的方式临到他的控告,除非他从理智上清楚知道自己犯了错;因为如果他是无辜的,却接受了控告,他所受的苦就和他真正犯了罪一样。他也当留意,拒绝任何迫使他向别人认罪的催促,因那很可能是出于仇敌虚假的控告。 对控告保持中立 信徒应该对控告保持中立态度,直到他弄清楚控告的来源。如果他知道自己有罪,就要立刻根据圣经的应许(约壹一9)到神面前,拒绝让魔鬼鞭挞他,因为神未任命魔鬼作他儿女的审判官,它也不是神差来控告人的使者。神只差圣灵来使人知罪。 邪灵控告人的过程是,先用负面的控诉使人自觉有罪,然后使他在别人面前表现出有罪的样子;在此同时也向别人暗示这个人真的有这一类罪。信徒要省察所有这一类的「感觉」。感觉不对劲并不表示就一定作错了什么。他可能感觉不对,但行得对;也可能感觉对,却作错事了。因此他要审查,诚实地问:「我真的错了吗?」 邪灵注入的「感觉」 人有属身体的,属魂的,属灵的感觉。邪灵可以把感觉注入任何一部分。它们的目标在用感觉来取代人心思的行动,好叫邪灵透过感觉来控制信徒,同时也让感觉取代人的良知去分辨对与错。要胜过迷惑人的仇敌,神的儿女必然不可让「感觉」来指引他们的行动。 有人在一项行动上「感觉松了一口气」,而以为这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是证明他行了神的旨意。其实感觉并不能保证此项行动是合乎神旨意。有些信徒以为,他若作撒但要他作的事,内心一定会受谴责,他却忽略了一件事实:撒但也可以在人心中产生愉快的感觉。 邪灵会引起无数种类的感觉,分别从无以计数的攻击、暗示发出,信徒不可不在灵里洞察分辨。 敌挡罪 另一方面,信徒若对罪掉以轻心,即使真犯了罪也以为只是邪灵的控告,就很容易被堕落的本性所辖制。对抗撒但的争战中必须随时提防罪的侵袭。任何已知的罪都绝不容姑息。不论这罪是出于坠落的本性或魔鬼的引诱,都要根据罗马书第六第六和十二节将其弃绝,对付。 信徒有两个错误观念常常是利于仇敌的,这就是以为当基督徒犯罪时:(1)他自己会立刻知道;(2)神会告诉他。因此他们指望神来告诉他们是对是错,却未寻求真理的光(约三21)。 信徒若要胜过仇敌,必须积极对付罪。他们若以为既然已与基督同死,神会为他们把一切罪从生活中挪除,结果他们就未能积极与神的灵合作去对付他们的罪。 在神这方面,我们不断需要被基督的宝血所洁净(约壹一7),那些行在光明中的人,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 魔鬼也会利用其他人来作控告,或者用一些「异象」「启示」来控告人,使他对自己产生错误的判断。不论控告是来自人或魔鬼,让我们靠着祷告胜过它。 胜过魔鬼的谎言 「它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它心里没有真理,它说谎是出于自己,因它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这不是说,魔鬼从不说真话,但他的真话只是为了要使人与邪恶相连,例如邪灵说保罗和西拉是神的仆人,这话没错,但同时它是在暗示,保罗和西拉的能力与捆绑那女孩的势力是同一个来源。邪灵会使用九十九分的真理去遮掩一个谎言,但是保罗不为其所骗。他分辨出邪灵和其诡计,就将他赶出去。 因此信徒要胜过撒但的谎言,必须先认出它的谎言,和它欺骗的灵,不论这谎言是用何种方式呈现出来。他可以藉着认识真理,用真理当作武器来战胜谎言。 只有真理能胜过虚假。撒但常常透过欺骗的灵,不断将有关信徒自己及自己的光景,环境的谎言注入他的思想中,用有关他的过去,未来的谎言,及有关神的事所作不实的谎言,以及有关撒但的虚谎描述来包围他。信徒胜过说谎之人的父,必须使用:(1)神话语的真理,(2)有关自己、他人、环境的事实,来当作武器。 胜过撒但的伪装 「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13)。而他的「差役」(或假使徒)也「装作仁义的差役」。同样的,只有真理的知识能使信徒认出撒但的谎言,将其暴露在真光下。 光明是神的本性。要认出穿上光明外衣的黑暗者,实在需要对真光有深刻的认识。面对看来美好,属神的一切超自然事物,我们最好保持中立的态度,直到确知何者是从神来的。如果每一个经历都毫不怀疑地加以接受,又如何保证那一定是出于神的?接受与否,所根据的是知识。信徒应保持「不可所有的灵都信」的态度,直到他试验、证明何者是从神来的。 胜过撒但的拦阻 「我们有意到你们那里……只是撒但阻挡了我们」(帖前二18),保罗如此写道。他能区别撒但的拦阻和圣灵的阻止(徒十六6)。同样的,这指出我们需要知识和能力去分辨撒但的工作和计谋,以及它放在我们道路上的障碍。这些障碍看起来如此「自然」,似乎是从神来的,以致于许多人谦卑地低下头,让撒但任意得逞。 要分辨仇敌的拦阻必须:(1)认识撒但能够阻挡人;(2)观察它拦阻的对象;(3)观察它所用的方法,例如是神还是撒但扣留了宣教士的经费,而使那些传假信息的人反而昌盛富足?是神或撒但利用「环境」「疾病」拦阻信徒服事神的教会?是神或撒但使一个家庭迁离,以致于教会损失了一个无人能代替的工人?是神或撒但引领信徒把他们的健康、舒适、社会地位放在优先地位,超过神国度的需要?是神或撒但用各种阻碍,例如家人的反对,事业的失败,或财务的损失使人无法事奉神?认识「拦阻者」的意思是:藉祷告胜过他的诡计和工作。 胜过撒但的杀戮 撒但是死亡的王,随时伺机要夺去神仆人的性命:(1)藉着它们故意坚持走神并未差遣他们走的险路;(2)用异象或超自然的引导,使他们陷入危险中,驱使他们采取与自然律相背的行动,然后藉机毁灭他们。 它在旷野时就是用这种方法试探基督,它说,「跳下去」,并且引用圣经的话要耶稣相信天使会用手托看他(路四11),使他不致碰在石头上。但是神的儿子看出这位试探者和杀人者的心计。他知道这样作,他属人的生命就必告终了;只要他一跨出神的旨意一步,魔鬼就会进一步对他有所要求。 如今基督握有「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一18)。「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除非被允许,魔鬼不能任意运用它的权力。但是当神的儿女有意或无意间符合撒但用来攻击他们肉体生命的条件时,根据自然的律,基督「死亡的钥匙」也放不了他们,除非用祷告作武器,使神能够介入,透过「赐生命和圣灵的律」(罗八2)才能胜过死的律。 有人说,「最后消灭的敌人就是死亡」。因此死亡是仇敌,必须抵挡它。信徒固然可以「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腓一23),但是绝对不可将死亡当作「结束麻烦」的手段,或者因为情愿与基督同在,而在教会需要他服事的时候向死亡屈服。保罗写信给腓立比人说,「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因此他「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间」(腓一24,25)。 信徒要在各方面胜过撒但,就必须敌挡它在身体方面的攻击,正如它对灵和心思的攻击。他必须认识神管理人身体的律,不可给撒但留破坏的馀地。保罗说,「我是……叫身服我」。他们必须明白,他们越多认识仇敌的诡计和势力,越多明白加略山的得胜,仇敌就越想杀害他们。 魔鬼的诡计可以归纳成三方面: (1)引诱人犯罪,例如在旷野试探基督; (2)诽谤人,正如基督被他的家人和仇敌所诽谤; (3)杀害他们,正如在加略山,经过神的许可,那一刻黑暗势力环绕他,在邪恶之人的手里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徒二23)。 当信徒藉着这样的认识和抵挡,一次一次胜过撒但时,他灵里的力量就日益壮大;他越来越被装备好用十字架的真理战胜罪和魔鬼;靠圣灵的能力和权柄,使别人也得以脱离仇敌的权势。 「拒绝」的价值和目的 简单说,拒绝就是「接受」的相反词。邪灵是利用信徒给它们的:(1)机会,(2)权力,(3)使用其才干的特权,来攻城掠地;一旦这些收回,它们就动弹不得。信徒的错误观念或无知,或意志上的让步,都是仇敌工作的有利根据点。过去如果意志不知不觉间为撒但利用,现今必须积极地用意志来敌挡它。 明白这一点,原则就变得很简单了。意志可以给,也可以收回。人对神或撒但的拒绝也是一样。人可以给神,也可以拒绝给他。他可以从神取,也可以拒绝从神取。他给撒但,也可以拒绝给它。他发现从前不知不觉给邪灵的,如今可以靠拒绝而撤回。 拒绝的态度也非常重要。我们已讨论过,信徒需要保持一种积极的态度,必要时时持续表明他的拒绝,当然这样作是根据与基督联合的事实为基础。 信徒可以从过去的经历中得知,迷惑人的灵是如何在他身上获得有利据点的,他当立即将这些点转换成对邪灵的抗争点。这种拒绝的行动和态度可以从许多方面收回失土。他拒绝的角度越广,被迷惑的范围就越小。 在争战的时刻,当黑暗势力逼压着信徒时,清楚表现拒绝的态度,可以成为一项利器。这时「意志」居于中心,不但未沉陷在惧怕、绝望中,反而以积极的态度宣告他对仇敌的抵抗。圣灵的能力将作他的后盾,帮助他抵抗仇敌。 用原则争战 学习如何冷静作战——也就是说不受「感觉」拘束,而能自由争战——对信徒是非常重要的。在这场争战中,一切对「感觉」「催促」的倚赖必须搁置一旁。有些人是在意识到争战的存在时,才开始作战,也就是说,他们是间歇性地争战,或者不得已时才投身战场。但是基督徒的争战必须是生活的一部分,是恒久性的。我们需要不断用冷静的态度去认出黑暗的势力,凭原则去争战。我们的仇敌是看不见的,它们的存在与工作难以为人察觉。请记住,它们不是总在攻击,因为有些场合它们若出击,就可能暴露它们的真面目。 信徒知道魔鬼是一个试探者,总是在试探人,因此他必须用原则去敌挡。简单说,他若想获胜,就必须用原则来对抗感觉和意识。一场战争若是受后者控制,其胜利也不过是间歇性的。当敌人攻击信徒时,信徒发现有一个致胜的利器,就是根据罗马书第六第六至十一节,宣告他对撒但和罪的基本立场。一个现今「向罪死了,向神活着」的人,必然拒绝向罪和撒但的攻击屈服。 信徒在争战的时刻如此宣告,常常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与那看不见的仇敌角力。他若站在基督已完成的大工上,他的灵就得着自由,可以对抗撒但的权势,和幽暗世界的王,以及空中一切的邪灵。 较力的意义 我们只能用灵与黑暗权势较力。这是一场属灵的战争,只有属灵的人能够明白,也就是那些靠灵而活、受灵管理的人才能知晓。魔鬼攻击、敌挡信徒,与信徒较力。因此信徒必须起身迎战。这种较力不是指身体或魂方面的,乃是灵里面的,因为不同层次的东西无法互相较力。身体与身体较力,魂与魂较力,灵与灵较力。但是黑暗势力攻击人的三重本质,是企图透过身体和魂,来触及人的灵。如果争战是心理方面的,必须在决定性的行动中倚靠灵,镇静地使用意志。如果是属灵方面的,灵的所有力量都必须集结起来。 邪灵的目标是使灵消沉,好叫信徒无力积极对抗它,不然就是把灵推挤到正常的情况以下,处于被动状态,无法控制他的意志和心思,以致于对仇敌撤销防御;再不然就是使信徒无法在言语,行动,思想,洞察力上取得平衡,最后使魔鬼有利可图。一次大的胜利意谓着一个更大的危机,因为魔鬼一定竭尽心力要夺回它失去的领土。在胜利的时刻尤当儆醒,以祷告守望,因为一点点的疏忽可能转胜为败,带来另一场苦战。 当灵在较力中得胜时,灵里会有得胜的泉源涌流出来,可是有些时候仇敌会藉着攻击身体或魂,而成功地阻碍了灵。 灵需要藉着魂和身体来表达,所以仇敌企图封闭人的灵,使这人无力对抗它,在这种情形下,信徒可能感觉「有所保留」,祷告时「言语空洞」,事实上他的灵是在争战中被仇敌窒碍了。信徒必须用言语表达他自己,直到灵突破障碍,重获自由。这正是启示录第十二第十一节所说的「见证的道」,是胜过恶龙的力量之一部分。 较力的信徒是站在如下几个基础上: (1)羔羊宝血之地位,包括了基督在十字架上胜过罪和撒但的一切大工; (2)他的见证,肯定他向罪及撒但的态度,确认透过基督得胜的事实; (3)他活在加略山的灵里,他的生命已降服在神的旨意之下。 祷告与个人的争战 灵里的较力与祷告的必要性有密切关系。没有一件事比这样的祷告——祈求与神儿子的灵联合,与他旨意相一致——更能向仇敌宣告基督的权柄(弗一20一23)。 有的时候信徒不得不「较力」以去祷告,有时必须祷告以应付「较力」。他若无力争战,就必须祷告;他若无法祷告,就必须去「争战」。信徒若感觉灵里沉重,他必须拒绝一切引起重担的原因,才能摆脱这担子;因为必须保持灵的轻省,无所牵挂,才能去争战。一旦灵里沉重,灵的敏感度就变得迟钝;难怪仇敌不断将各种压力加诸人的灵。 要应付灵里的重担,信徒必须立刻在灵里:(1)站立(弗六14);(2)抵挡(弗六13)黑暗的权势。这都是指灵里的行动,而不是指一种状态或态度。 「站立得住」是积极对抗仇敌;「抵挡」是实际与仇敌争战,正如一个人身体受侵袭,就立刻还击一样。 魔鬼的诡计 「诡计」最初的意思是「方法」,后来加上了「诡诈的」思想,指用狡猾的方式去获取,或行事。 撒但对众圣徒的争战可以用一个词汇囊括:「魔鬼的诡计」。他不是公开作工,乃是藏在面具后面。邪灵用各种方式欺骗人。它大部分的工作可以追溯到信徒最初的一个错误思想或信念上。例如信徒以为撒但所作的一切都是「坏事」,撒但就利用这一点,穿上善良的外衣,赢得了他的信任。因此这是一场充满着跟欺骗和伪装的争战,只有清楚认识神,认识自己,认识撒但的人,才能抵挡它的诡计。 使徒保罗说,信徒若穿上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一个人若不知道诡计是什么,如何能抵挡它呢?试探与诡计不同。保罗不是说信徒应当抵挡试探或谎言,也未提到魔鬼其它的特性,他只说到要抵挡它们的「诡计」。属灵的人需要专注的心思和敏感的灵,迅速侦测出仇敌的行踪。如果能察出它们的踪迹,就能重挫它们的目的。 魔鬼的诡计多得无以计数。如果信徒被苦痛所动摇,魔鬼就会露出同情,以更接近这人;如果他在受苦中退缩,魔鬼就利用这机会改变它的计划。对于那些天性富同情心的人,魔鬼会使用伪装的爱;对于那些天生喜好智识的人,它会利用各种心理方面的吸引力来诱使这人远离属灵的领域。对于那些过度敏感的人,魔鬼往往用失败来责难他。邪灵喜欢用人所作过的事来鞭挞人,但是信徒若知道如何拒绝从邪灵来的责备,就能使用它们所作的当武器反过来攻击它们。 争战的军装 与黑暗势力争战的信徒必须学会如何穿戴。使用以弗所书第六里描述的军装。这一的目的不是胜过罪,而是胜过撒但。这不是对世人的呼召,而是对教会的呼召。保罗呼召我们,在磨难的日子,穿戴神所赐的军装,靠着神的大能大力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13节),还能站立得住。 以弗所书第六对军装的描述,说明了神的儿女可以「站稳」,只要他们符合必要的条件,使用神所提供的军装,就能征服地狱一切执政掌权的。 一个穿戴军装的信徒和未穿军装的信徒有以下的对比: 穿戴军装的信徒:以真理为武器,生活公义,追求和睦,自我节制;以信心作盾牌,心中装着圣经,不断的祷告。 未着军装的信徒:因无知而向谎言敞开门户,不义,分争议论,卤莽粗心,怀疑,不信,倚赖理智胜过神的话,倚靠工作而不靠祷告。 穿上神所赐全副军装的人,必然能胜过仇敌。他必须: (1)因圣灵的内住,藉神的能力得以刚强,站立得稳,并且因耶稣的灵源源供应,而常保守灵里甜美、洁净; (2)他的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因此他的悟性满有真理的亮光(弗一18),可以摧毁撒但的谎言,清楚明白神的旨意; (3)他的身体服在圣灵之下(林前九27),在生活和事奉上顺服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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