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说过,父亲因我辞职,非常生气,把家中剩余的钱交给我,要我管理这个家。看来,神是要从日常的小事上重新训练、造就我,正如<提摩太前书>三章15节所说:"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在小事上忠心,神就会把更大的事托付你。在神的工程上,工人必定要重新被建造。 按照人情常理来说,我经过十几年的学校学习生活,向来很少料理家务,而且心志很高傲,哪里肯降卑自己,天天煮三餐、打扫房子、洗衣服、买菜、拖地板......?开始阶段,每天操起工具做些零杂琐碎等做不完的家务,实在难以顺服。那时候我母亲重病在床,我要给她喂三餐,还要擦洗身体、预备点心、扶上扶下,一直连续一年半之久。神说要用我,可是我不理解他怎么用我?做些重复、无休止的家务,真是难以忍受。 想到我初到家时,要到市场买菜,满地是污泥,我穿着鞋子都不敢踏下,实在是硬着头皮强迫自己来做这些事。记得有一位女传道要我和她一起去探望会友,我因为他们住的地方太脏太臭,就不愿前往。 然而,神所要用的每一个工人,他一定要雕琢、修剪,不断地塑造。神也在我身上慢慢一步一步地进行他自己的工作,拆毁一切当拆毁的。 我回到厦门,因母亲病重照顾了一年多。第二年我大姐把她刚满八个月的女儿交给我和母亲来照顾,她自己返回大学去进修。如果带着女儿在校住读,需雇用保姆,费用很大,又不放心,就硬要我来帮忙。我本不想负担这件事,没想到我姐姐把孩子放在大床上就走了。 我从未照顾过婴孩,特别是一天要喂她五、六餐米糊,白天黑夜服侍她大小便,怎么忙得过来?心里实在作难,这孩子怎么照顾呢?姐姐把担子放在我身上,走了!我也无可奈何,躺在床上叹气。那婴儿却很有趣,自己移动着身体来靠近我身边。从那时起,我就可怜她、爱她,从八个月一直照顾到三岁才还给她母亲! 我虽然当时不理解,为什么神把这孩子交在我手里要我来照顾,现在我才明白,这也是人生的一门课程,目的是要我深刻地体认人生的经历,将来可以帮助做母亲的人,能体恤她们的苦处──晚上要喂小孩、换尿布;白天还要去工作。这种白日黑夜的操劳,做母亲实在很辛苦。那时候我白天还要去教音乐,常常是头脑昏昏的。闽南有句俗语说:"手抱儿子忆起当初父母时",的确是要尽心、尽力地孝敬父母。这也是一种体会。 我们家本来住在我祖父开始的礼拜堂的牧师楼。1946年祖父去世后,来了新的牧师,我们就搬到了教会办的养老院去住了。到了1957年,我觉得再住下去不妥当,所以就搬到我表兄托我们管理的房子里住,免得人家说闲话。凡事都不要亏欠人(参罗13:8)。表兄的花园房子前后都种满水果树,父母住在那里,也比较舒适、安乐。 这个家多了一个小孩子,也显得活泼有趣。等她会走路,我就比较轻松,父母亲身体都比以往健康,生活可以自己料理。我就可以在教会里多有服事。 这样,我天天非常忙碌地工作,学习做管家。我想是圣灵一直在指教我进行这样的学习与事奉。 有一位传道人看了我的工作程序、编写的目录以及一期一期自撰的圣经教材,觉得非常好,很希奇地问我:"你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 我从来也没有进过神学院,却能懂得那么清楚有序,我自己也说不出理由来。可以说,是神自己的教导,是从他领受来的。我管理了自己的家,又加上一点学习和事奉!这就是我五年期间的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