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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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使徒保罗(多一:1)。著书日期:本书实际上是与提摩太前书同时。题旨;提多书有许多地方是与提摩太前书相同。这两本书都是关于教会的秩序。他们的分别,提前所特显的是重在纯正的道理(提前一:310),提多书所特显的是神对地方教会之次序。

 

这些书之永久的用法分为两途:一方面是教会神的真理上漠不关心,一方面是教会在神家的次序上漠不关心。这种次序非常重要,因此,那藉以认识真长老真执争的试验说了又说(提前三:l7;多一:69)。本书可分为两段:一、长老的资格与职分,提多书第一章一至十六节。二、真长老之牧者的工作,提多书第二章一节至第三章十五节。

 

(1)『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多一:5)。这并不是在聚会时有长老资格的人被圣灵立为监督的问题(徒二十:28)。这样的人在革哩底的教会已经有了,问题乃是这样的人当受圣灵设立(徒二十:28)。这些教会不是缺乏长老;乃是『没有办完』,没有拣选他们。这在拣选长老的道理上是有了进步。比较多一:5注。

 

(2)『又照我所吩咐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多一:5)。长老(浦若司比由特若司Presbuteros)和监督(艾皮司扣浦司Episcopos)指明为同样的职分(比较多一:7;徒二十:17;比较徒二十:28),长老是指人而言,监督是指这职分的功用而言。在使徒时代,地方教会的长老都是多数。没有一处地方教会是只有一位长老的。长老的职务是管理(提前三:4,5;提前五:17),保守所启示之全部真理脱离谬解和错误(提前一:9),『监督』教会,如群羊的牧人(徒二十:28;约二十一:16;来十三:17;彼前五:2)。长老是圣灵在教会中『立』的(徒二十:28),但也重在他们被拣选(徒十四:23;多一:5)。在起先他们是被一位使徒设立的(希腊文柴罗透尼欧(Cheirotoneo)『拣选』,『以手指定』)。例如:徒十四:23,但在提多书与提摩太前书长老的资格载于圣经,作为教会拣选长老的指导(提前三:1415;彼前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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