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

(转繁)

 

著者:本书是那称为『义者』的雅各(太四:18)所著的,保罗称他和矶法、约翰、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加二:9)。看来他是一位敬虔、严肃、守律法、重礼仪的人(徒二十一:1824)

 

著书日期:按传言说,雅各是在主后六十二年殉道的。他的书信并没有一点关于教会重要的真理,如藉着保罗所启示特显之恩典的道理,也没有讲到外邦信徒对摩西律法的关系,就是第一次大会(徒十五章)他作领导时所讨论的。这叫我们可以假定这书信是雅各早年所写的,也可以确实相信本书是『写给基督徒的第一封书信』━魏司敦(Weston)

 

题旨:藉着书上所写『散住十二支派之人』的话,我们能明白这封信不是写给犹太人的,乃是写给分散之犹太基督徒的。教会起头就是这样开始的(徒二:511)。雅各好像是没有离开耶路撒冷,他觉着对于那些分散的羊群有一种特别牧养的责任。他们仍然往会堂里去,或是他们称自己的聚会为会堂(雅二:2之聚会,希腊文称之为『会堂』)。从雅各书第二章一至八节,也可以看出他们中间如有诉讼的事,他们仍在会堂内开庭审理案件。因此这封书信是最初步的。有人以为雅各书第二章十四至二十六节是反对保罗称义道理的辩论,未免可笑已极。因为那时加拉太书和罗马书尚未写成呢!

 

雅各书的题旨:是以宗教(希腊文苏若施克阿Threskeia『外面的宗教仪式』)作为信心的表显与证据。他不是高举行为来反对信心,但心能产生行为。书的体裁是列在旧约智慧书一类的。本书分为五段:一、信心的试验,雅各书第一章一节至第二章二十六节。二、藉着舌头试验信心的真实,雅各书第三章一至十八节。三、责备与世俗为友,雅各书第四章一至十七节。四、警戒富足的人,雅各书第五章一至六节。五、末后的劝告,雅各书第五章七至二十节。

 

(1)『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一:14)。试探有两种意义:()恶者的试   (例如:创三:16;太四:1;林前十:13;林后十一:3,4;雅一:14)()苦难的试炼(例如:创二十二:1;路二十二:28比较路四:2),比较太六:13(恶者的试诱),彼前一:6(苦难的试炼)

 

(2)『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雅二:23)。『算为』(归与)是神的一种动作,因此他算那相信基督的人为义。他担当了信徒的罪,保守了律法。看腓利门书十七节,十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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