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5 他立定心志,不拒绝神的任何要求、不顺从私爱、不故意犯罪;但是有了过犯,他绝不心烦意乱、着急发怨言或疑虑不安;却是谦卑地承认自己的软弱,站了起来,就不再去想它了。
约书亚看准了事奉神是真正蒙福的路,所以他自己以事奉神为生活的目的,也带领他全家以事奉神为生活的目的。他明明的向以色列的百姓说,「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廿四15)百姓要不要事奉耶和华都不能影响他向着神的拣选。只有认定神是配得事奉的人,才能超脱出环境的影响,专心的以事奉神作生活的目的。得着人的同情和赞赏,他固然是事奉神,就是人的反对和践踏接踵而来,他仍然不离开事奉神的路。这是约书亚的见证,也是得胜者的见证。
身体中有几个大的律,交通是一个律,爱是一个律,还有一个大的律,就是和其它肢体一同顺服元首。肢体自己没有权柄,权柄是在头上。肢体如果说自己有权柄就错了。肢体自己没有直接的权柄,肢体只有元首寄托给它的权柄。这权柄并非地位的,完全是生命的。这权柄并非「立」的,乃是「是」的。
什么叫作心呢?心到底何所指呢?这是很不容易说的。圣经把我们一个人分作三部分;外面是身体,里面是灵,在身体与灵之间的就是魂。心是在灵里头呢,还是在魂里头呢?这是一件非常难说的事。不过可以这样说:这心,是挂着良心(来十22;约壹三20-21),也挂着心思(约十二40;路二35)、心情(约十四1;路廿四32)、心志(徒十一23)的。心思就是我们思想的部分,心情就是我们感情的部分,心志就是我们意志的部分。换句话说,心是连着灵的,心也是连着魂的。你说心里有心思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思;你说心里有心情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情;你说心里有心志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志。心是灵与魂之间的一个东西。心在全人里头占据一个重要的地位;我们的为人,是根据于我们的心的;我们的心怎样,我们的为人也就怎样(箴四23)。
被道所化的人,才可传道。基督化的传道人,不愁不领人归主。
恩典与真理并行,不可相差。
「知道了去行,」不是知道了去说。
在十字架道路上,总没有两人并行的,在中途暂时的助力(像古利奈人西门)是有的;然而至终仍是单身。
2016.12. |